第一、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

创业故事

  1、工作票签发人或者工作负责人应当在开票后2小时内向值班负责人报告,由值班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报告;
2、电力企业、供热企业的运行值班人员和调度人员接到调度命令或者工作负责人指示后,应当立即通知工作负责人,并向其他有关值班人员交待任务。
3、第一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当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
4、变更工作地点或增减工作项目时,工作票仍然有效。
5、已办理了工作票延期手续的工作票,工作终结时,应当将剩余时间的工作票交回值班负责人。
6、变更工作地点或增减工作项目,但未经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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