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下基层单位指的是

项目分析

  县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街道)、村(社区)。
县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街道)、村(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分别由选举它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和镇人民政府的负责人主持”,因此,在我国,乡镇一级行使着县一级的职权,同时又具有自己独立的地方性事务处理权限。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乡镇政府不仅要受到上级政府的领导,而且还必须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所以说,乡镇政府既是县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也是该县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部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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