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记录制度

项目分析

  1、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实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

标签: 项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