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的军衔制度是1955年实行的。
2、1955年,我军首次实行军衔制时,设置了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5个级别。1988年,我军恢复军衔制,设置了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4个级别。1993年,我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取消了大将和上将两个级别,改设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4个级别。1997年,我军恢复军衔制,设置了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4个级别。2007年,我军对军衔制进行了调整改革,取消了一级上将,增设了上将、中将、少将3个级别。2011年,我军又对军衔制进行了调整改革,取消了上将、中将、少将3个级别。
军衔与官职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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